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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纺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行业性指导意见》

《“十四五”纺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行业性指导意见》

  • 分类:政策法规
  • 作者:
  • 来源: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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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十四五”纺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行业性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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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纺织行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明交流相鉴、振兴中国传统工艺的重要责任和使命担当,是挖掘纺织服装历史文化源泉、提高纺织文化软实力和增强产业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目前,国务院已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557项,按申报地区或单位进行逐一统计,共计3610个子项,据行业分类统计纺织类非遗237项,其中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为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中国传统桑蚕丝织技艺、南京云锦织造技艺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已公布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068名,其中纺织类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82名。此外,纺织非遗资源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和欠发达地区,这些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潜力和空间。

  “十三五”以来,纺织行业在摸清非遗资源、加强组织建设、构筑传播平台、培养传承队伍、融合设计及品牌、助力扶贫与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化与市场化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广泛认可。“十四五”时期,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国家经济社会及文化事业迈入新发展征程背景下,纺织行业将进一步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目标导向,在总结“十三五”纺织非遗事业发展状况和分析今后五年外部大环境的形势与发展趋势基础上,贯彻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家文旅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中国纺联《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有关振兴传统文化与传统工艺的工作要求,具体明确“十四五”纺织非遗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为此特编制本指导意见。

  一、现状和形势

  (一)“十三五”纺织非遗工作成效

  纺织非遗工作起步较早,主要在传承保护、人才培养、设计与展演、传播与出版等方面有一定成绩,但从全行业层面构建服务与协调平台,有组织、有步骤、多方位、系统性开展非遗工作与“十三五”时期基本同步。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成效:

  非遗资源调查摸底卓有成效。掌握非遗资源状况是开展传承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十三五”以来,通过对国家非遗保护项目名录查询和分解,基本掌握了纺织类非遗项目即纺、染、织、绣、印和民族服饰的区域分布和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队伍情况。通过对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青海、内蒙古、江苏、福建、广东、辽宁、山东、重庆、上海、浙江、广西、湖南等省(市)区实地考察,了解了纺织非遗总体生存与发展状况,为从行业层面开展非遗传承发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建立专门机构推进非遗工作。为统筹和协调全行业非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以及中国纺联驻潮州传统工艺工作站、中国纺联非遗办广东工作站、中国纺联非遗办辽宁工作站,具体策划、组织和运作行业性非遗服务协调工作,从组织机制上保障纺织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工作的全面性、科学性、深入性和系统性。近年来,中国纺联非遗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致力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振兴纺织传统工艺,积极探索并实践纺织非遗产业化、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领域、新路径。

  建立行业非遗交流传播平台。连续四年分别在浙江、北京、云南、辽宁成功举办中国纺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会,成为国内非遗大类中唯一由国家级行业组织举办的主题大会及系列活动,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价为“振兴传统工艺的品牌性活动”,被权威央媒认定为“年度中国非遗十大事件”。年度中国纺织非遗大会内容涵盖行业工作总结、研判发展趋势、交流展示成果、传播行业声音、推出非遗大使,有效促进了行业及地方非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苗绣产业发展的讲话精神,第五届中国纺织非遗大会在贵州省举办,主题聚焦发展苗绣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展览展演塑造非遗品牌形象。自2017年以来,分别在北京、上海、青岛、潮州、杭州、昆明、沈阳、大连、通辽等地举办形式多样的专题展览和展演活动,集中展示展销融入各民族传统工艺元素的现代服饰、家居用品、婚庆民俗、文创与旅游用品和艺术作品等,全面体现纺织非遗产品的品牌形象和民族特色。不少来自乡村地域性和民族特色的纺织非遗产品借助网络平台成功销往海内外市场,扩大了纺织非遗产品市场影响力,加快了纺织非遗事业产业化、市场化、生活化进程,也为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在莫斯科举办的中国刺绣精品展,2018年在潮州举办的国际刺绣艺术双年展,在增进纺织非遗的国际交流同时,彰显了中国传统工艺的精湛技艺。

  非遗融合时尚拉动消费升级。作为时尚操盘手的设计师和文创企业,高频次深入非遗聚集地发掘可塑造的传统文化元素,设计和制作符合当下审美需求的服装服饰及文创产品,通过各大时装周平台和营销渠道与消费者对接。探索纺织非遗艺术品拍卖,为收藏和投资提供专门渠道。伴随国家综合实力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尤其是80、90甚至00后,对融合传统文化与传统工艺的纺织非遗产品情有独钟,偏好日益增强,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非遗新国潮日趋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原动力。

  “十三五”以来,纺织非遗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诸多困扰发展和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比如,基础性信息与研究较为薄弱,产品设计研发投入不足,科技与资本融入未成气候,传承发展创新链条不够健全,非遗专属品牌体系尚未形成,传承人队伍存在断层现象,产业化、市场化实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跨界融合发展进程缓慢,行业性服务平台和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而这些问题有待于在“十四五”纺织非遗工作推进中得以逐步解决。

  (二)“十四五”非遗发展形势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新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深入全面阐述,再次强调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与传承等工作部署;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文旅部《“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总体规划有关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及工作步骤,为“十四五”时期纺织非遗传承事业发展步入新征程指明了正确方向和新的工作着力点。

  文化自信美好生活新要求。在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人们的文化自信也呈现出不断增强之趋势,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怀和热爱,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愈发成为大家共同的文化自觉和追求,对纺织传统文化及传统工艺与现代时尚相互融合,实现传统文化的非物质性与当代生活的物质性有机统一,越来越成为顺应人们消费升级新趋势,进而不断增强人们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成为追求美好生活在物质与文化领域的重要内容和实践期待。

  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新追求。随着“十四五”开局和起步,纺织非遗扶贫攻坚任务将在不断巩固以往成果基础上逐步转向助力乡村振兴,而乡村振兴则成为纺织非遗事业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使命。鉴于纺织非遗多数集中在乡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布局特点,如何将非遗资源变为农村居民的收入和财富,起到持续丰富农村文化与民俗生活的作用,则需要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的条件下,按照市场规律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律,从产业化、市场化和文旅融合等领域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具体途径。

  助推行业转型发展新动力。“十四五”纺织行业发展的动力结构依然体现为科技、时尚、绿色三大特征,但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特征。其中,传统也是时尚将两者紧密地融为一体,共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历史进程。纺织非遗作为纺织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势必以丰富多彩的非物质形态,在现代纺织科技不断提升工具、材料、设计、功能和扩大应该范围等条件下,日益成为助推行业转型发展的新动力源泉。

  二、总体部署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理念,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紧密结合纺织非遗事业实践和特点,以保护和研究纺织非遗为工作基础,全力建设纺织传统工艺与时尚设计、现代科技、生产制造、渠道开拓、融合发展的创新传承链条和产业化、市场化运作体系,促进纺织非遗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统一,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和少数民族非遗传承发展,努力打造满足人们对传统文化精神与物质需求的纺织非遗品牌,为“科技、时尚、绿色”纺织强国和新时代行业新定位筑牢文化软实力根基,促进纺织非遗跨界融合和国际化发展,为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传统工艺保护传承体系付出努力,为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做出贡献。

  (二)主要原则

  ——坚持大局意识。纺织非遗工作服务于筑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坚定文化自信,助力乡村振兴及长江经济带一体化、黄河生态保护、京津冀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和文旅融合发展,促进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和文化软实力提升,扩大纺织非遗产品有效供给和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坚持匠心精神。纺织非遗是各民族人民经过长期生产生活、历史验证留存下来的精神瑰宝,其背后的核心是历久弥坚的匠心和对美好生活孜孜以求的憧憬,当代的传承发展要以满足新时代生活需求为目的,使其内含的匠心精神必须牢牢坚守、弘扬光大。

  ——坚持创新进取。在合理继承纺织传统文化与传统技艺基因和尊重各民族传统民俗基础上,善于运用时尚设计、现代科技、资本运作、市场机制、公共服务推动纺织非遗传承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边开拓,不断满足人们对传统文化与传统工艺的新时代需求。

  ——坚持系统观念。发挥行业组织资源与协调优势,保护和稳定纺织非遗文化多样性格局,努力实现纺织非遗传承发展过程中资源、人力、产业链和价值链协同发展,促进东、中、西部区域间协调差异性发展,践行各民族文化丰富性和相互交流,共同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协同意识和使命担当。

  (三)中远期目标

  ——到2025年,在保护与利用纺织非遗代表性项目资源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传承、创新与发展链条体系,初步彰显纺织非遗助力乡村振兴与美化生活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服务国家相关重大战略作用开始显现;依靠产业化、市场化和行业服务与传播平台,让纺织非遗时尚化、功能化形态深入生活,让百姓有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发挥纺织非遗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积极作用。

  ——到2030年,在纺织非遗传承发展与创新链条全面通畅条件下,产业化、市场化、生活化发展更加成熟,对促进纺织产业转型升级的文化软实力持续增强,纺织非遗时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文化与消费影响力显著提升,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国民经济、社会文化事业中的地位得到充分认可,在服务当代、造福人民作用更加显著。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纺织非遗资源信息库。充分利用国家非遗资源调查成果和已公布的各级代表性项目分布情况,参考国家关于非遗

  项目分类体系,按照纺织产业链的主体结构,基本建立纺、织、染、印、绣和民族服饰,国家、省区、市和县四级纺织非遗资源信息库,具体包括项目名称、分布层级、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等,作为把非遗工作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基本依据。加强与各级文旅部门、高等院校、出版传播和信息机构合作,应用数字化手段和查询方式,建立统一的纺织非遗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更新,提高资源库的数字化保护水平和使用效率。

  (二)推进纺织非遗基础性研究。加强纺织非遗基础理论研究,阐释基本概念,界定范畴,明确分类。围绕挖掘纺织非遗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深入开展历史与文化脉络、自然与人文环境、要素与工艺结构、生存与发展状况、保护传承的产业化与市场化成效评估等应用基础性系统研究。鼓励高等院校建立纺织非遗学科和研究机构,分门类深入进行纺织非遗理论与应用技术基础研究,继续开展传承人研修班,提高创新适应当代生活需要的传承能力。整合社会研究力量,围绕行业非遗事业发展重点和难点,综合性开展纺织非遗理论与政策体系研究,开展行业服务协调的管理规范研究,开展纺织非遗基本技能标准体系研究。坚持编著和发布纺织非遗年度发展报告,支持出版纺织非遗研究专著,参与国家和行业出版奖项评选。

  (三)加大非遗产品研发投入。在保护传承传统文化与传统工艺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加大产业化、市场化、生活化的纺织非遗产品开发,产品范围向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文旅文创、婚庆民俗、艺术作品、影视剧装、收藏拍卖、跨界融合、对外交流等领域拓展。鼓励代表性传承人、设计师和企业研发人员,通过田野调查成果与流行时尚融合获得创新设计和产品开发灵感,在保留传统基因条件下突破产品的原材料、工具、工艺、结构、外观、功能的传统范畴和界限,让更多被物化的传统技艺和丰富多彩的纺织非遗产品能够融入现代人的常态化生活。

  (四)应用科技和资本推动非遗发展。在纺织非遗领域推动“手工制作、手工+机器、机器生产”多样化生产模式并行发展,促进纺织非遗产品呈现多层级、多样性结构,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风格的消费需求。继续保留富有传统和地域文化特色的纯手工制作技艺在纺织非遗保护传承中应用,满足消费者特定和体验的个性化需要。合理应用数字化设计和现代纺织科技手段对传统工艺进行系统化改造,提升半机器、全机器化非遗产品生产流程,保留非遗基本文化与工艺特征,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满足规模化生产和大众化消费需求。鼓励纺织非遗生产机构与金融资本市场接轨,改变单靠自有资金、客户定金和补贴政策“供养”生存和发展的状态。

  (五)健全非遗传承发展创新链条。建立纺织非遗传承人为源头活水,由设计师、专家学者、企业家、品牌商、渠道商、传播机构共同组成的纺织非遗传承发展创新链条,在发挥行业组织协调作用下共筑纺织非遗事业命运共同体。采取建立联盟方式形成有组织、规范性的合作交流平台,各类资源和创意融合遵循自愿、公平和信用法则,组织非遗技艺、设计与学术、产业与品牌、经营与传播交流活动,举办全国或者区域性行业非遗专题展览展演和线下线上商贸活动,以全链条方式推动保护纺织非遗前提下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六)加快纺织非遗人才培养。国家把非遗发展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中,拓宽纺织非遗人才培养渠道和范围。重点培养和提升非遗传承人的能力和素养,运用多层级社会教育资源,形成一般技能培养和创新型传承人研培的分层次培训与研修体系。争取将纺织传统工艺技能、民族服饰制作技艺纳入中小学非遗课程体系和通识教材读本,开展纺织非遗进校园活动,支持纺织非遗国家级或省级项目在中小学建立体验和传习基地,鼓励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举办特色课程和研习活动。争取在高等院校建立纺织非遗学科的学位授予点,分门类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基础与应用研究人才,为行业、企业和区域提供非遗传承发展理论政策研究和工艺技术问题解决方案。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包括特殊教育机构)全面培养传统工艺技能人才,加强基层传承人群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为壮大纺织非遗传承发展专业队伍提供技能型人才和后备力量,提升纺织非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七)提高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水平。在对传统工艺实施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纺织非遗赋能现代化生产企业结构转型,推进产业与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非遗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示范企业和园区,在非遗元素应用、产品设计开发、规模化生产、质量与成本控制、市场运营与推广等方面塑造龙头企业和行业样板,成为纺织非遗产业化市场化的中坚力量。在纺织非遗资源相对密集的经济欠发达和民族地区,面对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和手工作坊,建立行业性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生产性服务机构,在工艺技术、产品设计、市场开拓、政策扶持等提供高效便捷式服务,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一村一品”或者供应链配套的纺织非遗产业集群,提高生产与市场竞争力水平。

  (八)推动纺织非遗跨界融合发展。围绕纺织传统工艺建立观摩体验、教育培训、旅游民宿、艺术展演、商贸与网络等多功能传承与延展设施体系,推进纺织非遗多领域跨界发展,形成城乡多样性传播和有兴趣偏好的消费群体。支持行业组织与地方政府、教育机构共建观摩体验与教育培训传播平台,让社区百姓了解和掌握纺织类非遗知识和技能,获得对传统文化的参与感和认同感。引导企业将纺织非遗文创产品带进旅游民宿和艺术展演活动中,营造传统与时尚相互融合的生活消费空间。充分发挥实体商贸和网络营销双渠道作用,让更多的人成为纺织非遗产品新消费群体。鼓励纺织非遗参与国家间双边、多边和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地区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提高在国际非遗文化领域的参与度和话语权。积极促进大陆和港澳台非遗文化合作交流,为增进两岸三地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发挥纺织非遗的有效作用。

  (九)构建纺织非遗品牌体系。通过纺织非遗的传承主体和载体分类施策,打造具有丰富多彩文化魅力和市场消费价值的纺织非遗品牌体系。挖掘高层级纺织非遗项目的文化与经济价值是打造纺织非遗项目品牌的重中之重。塑造大师级的传承人成为非遗项目品牌的代言人,支持大牌设计师主打非遗元素在纺织服装行业软实力、时尚化应用,成为纺织非遗市场流行趋势的引领者。引导非遗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突破仅在文化领域“玩”非遗的保守观念,不断增加纺织非遗产品有效供给,成为非遗产业化、市场化主体。促进非遗文化多样性和产品个性化发展,尊重本来面向未来,形成民族特色和地域性、国际化交流品牌。

  (十)完善非遗发展行业支撑系统。充分发挥行业的资源与平台优势,建立健全行业性非遗传承与发展专门性组织机构和地方工作站系统,定期举办全国性纺织非遗思想与成果交流活动,明确行业非遗工作的年度目标和具体任务,探讨行业面临的重点问题和解决方案,持续开展行业非遗突出贡献人物评选和先进经验推介。组织全国性行业权威展览展演活动,支持地方开展相关活动,形成更具特色的区域性展览推广系统。开展非遗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综合运用国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地理标志等相关法律和专业性服务平台,开展非遗创意信息存储、版权登记、版权监测、侵权取证、法律维权等服务,保护创意者合法权益和文化与经济利益。运用行业、社会媒体和发挥融媒体优势,广泛宣传纺织非遗事业发展的动态、成果和典型人物,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有利于纺织非遗事业成长的良好生态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政策衔接。把握好有利于“十四五”纺织非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环境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开展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的宣贯与落实工作,按照纺织行业“十四五”非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点任务,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相关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主要包括列入政府预算机构采购清单、文旅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储备、定向项目资助、银行贴息专项贷款、社会公益基金会支持等。同时,引导有情怀、有责任和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采取捐赠、资助和依法设立专项基金项目或基金会等方式,重点支持巩固纺织非遗扶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成为参与纺织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重要社会力量。

  (二)增强行业组织协调。按照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与各级党委与政府主管部门、地方行业组织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纺织非遗传承工作的工坊和个人,加强政策和工作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行业非遗事业发展。制定和颁布兼顾保护与创新的行业和社团标准,提供保护与传承的专业性、规范性指导和服务,依法依规合理利用与开发纺织非遗资源,防止生产化、市场化过程中非理性开发造成非遗资源流失和损害。

  (三)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让纺织非遗成为服务国家与行业大局的有效资源和精神力量。紧密围绕行业非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点任务,把学习国家关于非遗发展的政策法规作为工作指南,把行业性调查研究作为工作常态,把非遗的保护传承与促进产业化、市场化作为行业的工作重心,持续办好每年一度的中国纺织非遗大会,持续编著和发布纺织非遗年度发展报告,持续壮大中国纺织非遗推广大使队伍和推动行业非遗事业的榜样力量,在纺织非遗产品开发、技能提升、渠道拓展、舆论宣传、跨界合作、国际交流等领域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服务。

  (四)强化自身队伍建设。按照“爱党爱国爱行业”基本要求,以中国纺联非遗办公室为行业性组织平台,联合各相关资源和机构力量,建立起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能力、服务意识、职业道德水准过硬的纺织非遗行业服务队伍,把本指导意见作为“十四五”纺织非遗行业服务工作的目标、方向、原则和任务,具备国家及行业大局观和“忠于事业,甘于付出、勇于开拓”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善于发现和拓展新的服务空间,善于发现倾向性问题、找到问题根源和解决问题的具体途径,善于整合各类资源加盟行业服务队伍,善于发挥纺织非遗传承发展链条的协同作用,不断提高行业综合服务和协调水平,共同开创纺织非遗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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