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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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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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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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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最新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申报评审的工作实际,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定于202211月启动2022年度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省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评审职称,已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通过代理人事档案的机构申报评审职称。

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纺织专业的四川省属部门或四川省所属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以下简称“经信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经信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评审专业

纺织、化纤、染整。

三、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4.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满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2.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工程师职称: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三)能力、业绩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2.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工程师职称: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②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解决涉及、生产中的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论文、成果要求。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须提供1篇任职期间由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能代表申报参评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材料之一:

 

反映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文件

  

  

  

1

已经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独著(或合著)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1

作者中有本人姓名

不计名次

2

已经独著(或合著)出版的本专业著作

≥1

作者中有本人姓名

不计名次

3

标准规范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1

标准起草人中有本人姓名

不计名次

4

发明专利成果

≥1

专利证书上有本人姓名

不计名次

5

经过鉴定的技术成果

≥1

技术的参加人员中,有本人姓名

不计名次

6

项目报告

≥1

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专家推荐

7

技术总结

≥1

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专家推荐

8

专题技术报告

≥1

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专家推荐

 

注:除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出版的本专业著作、出版的标准规范、发明专利成果、经过鉴定的技术成果外,其余能代表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材料,需要3位同行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鉴定,且至少有两位专家同意推荐。

(五)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年度考核要求。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2.在基层工作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

3.任现职以来,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必须真实和规范。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

(三)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四)学历、初级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等证件复印件。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六)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或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等材料。

(七)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八)中央在川单位委托评审的,应向经信厅职改办送委托书一份。

(九)高校委托评审的,所在院校应向经信厅职改办送委托书一份。

(十)注意事项。

1.申报者本人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作出申报职称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2.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所推荐的申报人员需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6个月以上,对申报人业绩、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按要求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

3.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发现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4.严把审核关,重点对申报者身份、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获奖、专利等证件原件及资历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中评委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查。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所在单位审查后应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评价、推荐、审核意见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三)资格审核。

中评委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审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专业组评审。

11月到12月各专业组对评审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业组小组评审会议。

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学历为大专及以下的;

2.以非本专业学历申报的;

3.破格晋升(破格主要指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和未达规定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者情况要求答辩的;

5.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召开中评委评审会议。

12月底召开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会议。

(七)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会议结束后,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经信厅职改办审批。

20231月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材料报送经信厅职改办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经信厅职改办下发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并办理职称证书。

(九)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接到经信厅职改办下发的职称任职资格通知后,到送审单位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推荐单位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和“基层单位意见”栏分别签署意见。“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方面情况、业绩情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意见;“基层单位意见”内容包括业绩、证件、获奖的属实情况和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所有评审材料一式2份,申报1份,单位或个人自留1份备查。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采用A4纸张打印(复印),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所有材料请按附件1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评委会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当面清点材料,完备手续,所有复印件均须审核原件,审核完后,原件立即归还申报者。评审材料不齐或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三)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 472号)规定,评审费每人收取200元(含答辩费60元)。

(五)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11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21130日。

(七)论文发表截止日期为20221031日(需见刊)。

(八)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评委办公室设于四川省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1166

联系人:陶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70677

联系邮箱:scfkyzhb@163.com

 

 

 

 

           四川省纺织专业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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